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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锅炉、化工工程及压力管道系统的设计、咨询及技术服务。
郎溪天华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专职设计人员20余名,各级设计人员都是经过培训的有较强设计能力和设计经验的设计人员,所有审核人员都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审批人员证书。我公司现有办公场地面积1000余平方米,固定资产500余万元,配备了设计工作所需的良好办公环境和各类设备。
无锡安全生产专篇研究院为您介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l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3.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4.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5.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6.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再审。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1.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2.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3.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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